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2017学年本科生单项奖申报通知

2017-09-30 16:02:07 作者:访问量:1429

 

141516级各小班:

 一、单项奖申报条件

   在参评学年内(201691日至2017831日)获得以下成绩的,可以申请参评单项奖学金,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员工自行登陆系统申请。同一项目不得多重申报,科研论文须为已经公开发表见刊,CET-6级由员工处直接上传名单,非员工管理工作系统中预设项目不予受理。

1.学术论文奖: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学术论文(以学校人事处对教师的认定范围为准,须见刊或在线刊出)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 SCI收录论文按影响因子(IF)奖励标准如下,SSCI收录论文则加倍奖励:

  ①IF1.00.3万元。

  ②1.0≤IF2.00.6万元。

  ③2.0≤IF3.00.8万元。

  ④3.0≤IF4.01.0万元。

  ⑤4.0≤IF6.01.2万元。

  ⑥6.0≤IF8.01.5万元。

  ⑦8.0≤IF10.02万元。

  ⑧10.0≤IF15.05万元。

  ⑨15.0≤IF20.08万元。

  ⑩IF超过20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 AHC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3) CSSCIEIISTP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2万元。

(4) CSCD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2.获取专利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3.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公认和国家认证注册的奖励600元,省级认证注册的奖励300元。取得翻译资格证(CA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国家一级裁判等公共职业证书的奖励300元。

4.英语成绩突出奖:托福考试90分、GRE考试260分、雅思考试7分、英语专业员工通过专八考试、非英语专业员工参加CET-6考试500分以上者,奖励500元。参加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者,奖励1000(其中,非英语专业员工参加CET-6考试500分以上者由系统直接导入,不需要员工本人填报)

5.学业深造奖: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者奖励5000元。

6.竞赛奖

凡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文学艺术和体育竞赛活动等获奖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获得A类(经认定相当于国际或国家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予以奖励。

2)获得B类(经认定相当于省部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予以奖励。

本项奖励实行项目预设,定向申报制度,仅限在学校公布受理的项目内申报,其余不予受理。凡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竞赛项目均纳入预设项目管理。

二、申报程序

1. 106—1012:员工通过易班登陆员工工作系统线上申请,同时,线下填报《单项奖统计表》(附件)。

2.1012日下午14:30—17:30以小班为单位将《单项奖统计表》纸质档以及单项奖相关证明复印件交至综合楼310室(电子档,以小班命名,如水电1501,发送至邮箱1273136049@qq.com)。

3.1012-1014日:公司审核、评选,公示无异议向学校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单项奖统计表》

水利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