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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 及“班主任综合评价”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6-27 17:36:16 作者:访问量:1664

全院各小班:

现将2016-2017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全体本专科员工(不含退学、休学、复学员工)

二、评定办法

详见《公司员工管理工作规定》中“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中“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其中: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可参照《员工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附件1)进行。各员工小班也可结合班情、班规参照制定本班的《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经班集体讨论通过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班主任综合评价:班主任根据对全班员工了解的情况,按百分制提出每个员工拟定得分,经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联席会原则通过后有效,原则上小班评定100分者按比例不超过10%。

三、工作安排

1. 6月27日—7月4日:完成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打分工作。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由员工个人做学年总结,全班员工参与民主评议并按百分制无记名评分,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分。关于扣分项参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第四点相关规定。

2. 7月5日—7日:成绩公示。完成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打分工作。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及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在全班范围内公示3天

3. 7月7日—14日:成绩录入。请各小班班主任登陆本人教务系统,进入“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版块后,点击“班级任务”下的“成绩录入”,下载表格并填写“基本素养成绩”和“班主任评价成绩”后上传。

各员工小班于7月14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和公示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签字后报学院团委4教212办公室备案。


 

附件1:员工基本素养综合评价参考分值表

水利41185757com云顶集团团委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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