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7-2019级同学: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公司员工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20]3号),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2019-2020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参评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公司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星评选、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挑战杯);
3.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度(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完成认定的对象)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员工,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全院共评选71人
三、时间安排
1. 10月19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小班汇总,班主任签名确认;
2.10月19日上午9:30-11:30,以班级为单位,上报《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档(排名不满足双10%但满足前30%的同学须附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综合楼312室,电子档(以“专业班级+励志奖学金”命名,例:水利201701+励志奖学金)同时发送至学习部邮箱slsdxfjs@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3.10月19日-25日:学院评审并开始公示;
4.拟评员工登录学工系统填报及班主任审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加入qq群:991632843
水利公司党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