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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17:52:08 作者:访问量:1351

各小班: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

二、指标分配

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在“国家助学金”中点击“国家助学金设置”查询本班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

三、申请及评选

(一)申请条件

我司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诚信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二)评选办法

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员工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分,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参评条件:①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②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③政治思想素质P。④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⑤生活节俭程度F。

指标权重:I:S:P:M:F=0.5:0.2:0.1:0.1:0.1。

(三)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员工登录学工系统提出申请,评定小组按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并在班级范围内将结果公示1日。

2.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评定小组提出复议要求,评定小组需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班主任与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3.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填写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

4.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员工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按限额推荐上报。

5.员工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四)日程安排

11月2日前:学院、各小班宣传评审办法、培训助学金评审工作人员;

11月3日-11月4日:员工本人申请,小班助学金评议小组评定、公示1日;

11月4日-11月5日: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填写评审意见;

11月6日-11月10日:学院对拟受助员工进行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评审要求

1.按照“奖助可重复”的原则,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原则上仅限参评三等国家助学金。此次评审应特别注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6类特殊群体“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2.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3.注重政策宣传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和条件。

4.各小班要畅通员工意见反馈渠道,重视员工意见收集,及时、依规解决或解释员工提出的问题,并做好疏导工作。


水利41185757com云顶集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