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及校团委对团支部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我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三、对标定级工作标准(详见附件2)
四、日程安排
主体对象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团支部 |
对照参考标准(附件2)完成自评定级 |
11月22日前 |
公司团委 |
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
11月30日前 |
校团委 |
抽检各学院开展工作情况 |
12月15日前 |
五、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团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进入“对标定级”栏目块;
3.各支部团干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细则严格进行星级评价。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各团支部应重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学院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将按照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工作总原则,严谨进行“对标定级”工作。
2.严肃考核,统筹把控。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按照智慧团建上的评分细则和实际情况严格星级把控。对标定级结果与五四评优相结合。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第一阶段的对标自评工作指引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水利41185757com云顶集团团委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