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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2021-11-12 09:57:00 作者:访问量:843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大抓基层,抓大基层”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团内信息统计

各支部及时完善和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团干部的信息,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认真核对填写团内信息统计相关表格(附件1-2),并于11月12日16:00前将附件电子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1937714113@qq.com

二、团费收缴

1.员工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每6个月收取一次团费(即本次收缴1.2元/人),毕业年级(本科2018级,研究生2019级)一次上缴一年团费(即本次收缴2.4元/人)。应缴团费团员数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党员与预备党员属保留团籍,可自愿上缴团费。

2.请各团支部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团费收缴,并填写《2021年团内信息统计表》(附件2),根据《团费收取对接安排》(附件3)联系相应组织部成员,在11月19日之前将文件电子档和团费同时发给对应成员(团费以支付宝扫码形式上缴)。

三、团员教育评议

1.根据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结合团省委《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各支部应于2021年12月15日之前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生活会,并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开展后需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录入。具体实施要求详见方案(附件4)。

2.教育评议应通过腾讯会议等线上形式开展,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到会团员超过应到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各支部在评议会开展前两天需联系各支部组织部对接人。

3.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 课”实施细则》(附件5)。

4.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学院将把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5.支部完成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须在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附件6 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和《附件7: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请各支部在12月15日16:00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1937714113@qq.com)。经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四、团内激励记载

根据团省委《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要求,现须全面梳理支部团员所获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各项激励情况,及时将团员在2020年及之后所获得的团内激励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操作指引(附件8-9)。


附件:

附件1: 2021年退团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 2021年团内信息统计表

附件3:团费收取对接安排

附件4:关于印发《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附件6: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

附件7: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

附件8: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

附件9: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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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