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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2-14 17:09:22 作者:访问量:474

各学院(所):

为切实做好2017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科研项目,2016级新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3.已参加大员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及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员工,此次不能申报,    每个员工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遴选办法

员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从《2017年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题目》(附件1)中选择科研项目,填写《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12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指导老师所在学院,学院及指导教师对申报员工进行考查、筛选,并于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筛选出的项目申报书及《2017年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立项情况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每个项目最多确定一个员工团队。教务处汇总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经费资助

1.学校对提出科研题目的教团队助科研经费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000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000元,学校对每位教师提出的项目配套资助1个项目,其余项目由教师自行资助。

2.学校资助的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员工)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算起,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工作。

2.本科员工科研立项一经学校批准,项目负责人需在网上提交申报书。并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经指导教师同意并进行论证后开始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员工应向教师提交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等资料,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记录、日志以及经费使用记录等。

3.指导教师应本着注重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负责对员工科研项目小组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

4.项目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须上网填写《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简表》,并参与学院组织的结题答辩,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题情况统一报教务处。

5.本科生参加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在毕业前以项目结果为内容,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论文(论文须注明: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资助),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6.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每项按30学时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并给参与员工计算相应的创新创业(技能)分值,项目所对应的综测成绩加分也将在项目结题之后进行。
联系人:

雅安校区:陈恋    电话:0835-2883001

成都校区:白洁    电话:028-86291290

都江堰校区:庄萍萍  电话:028- 87123113 


                                                     教 务 处

                                                    2016  年 12 月 9 日

以下附件,请到教务处此通知网页里下载。
(附件1-2017年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题目.xlsx)
(附件3-2017年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立项情况表.xls)
(附件2-公司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