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生。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6上午9:-11:00,各小班将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1)及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4教615,电子档发送至565212414@qq.com。
注:凡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2015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A4纸、本人签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有效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是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低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及员工本人有效银行帐号(限工行或农行);
2. 10月11日前,学院报送相关材料至员工处员工资助办公室。
3.10月18日前,学校上报有关材料。
4.上级部门划拨经费后,员工处按教育厅审核的名单及划拨的金额进行发放。因个人提交银行卡信息错误而导致发放不成功者,将直接发放到一卡通。
三、工作要求
各小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申请员工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初审工作,要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确保上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附件1、2
水利公司党总支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